洽公車輛線上申請系統
洽公車輛符合規定免費通行,請由線上系統申請。
了解更多本校博士班、碩士在職專班、進修學士班及推廣學分班申請汽機車識別通行證注意事項。 說明: 一、 申請對象:本校博士班、碩士在職專班、進修學士班及推廣學分班學生。 二、博士班、碩士在職專班、進修學士班及推廣學分班的學生,向所屬系所承辦人登記相關申請資料後,由各承辦人彙 整造冊後向事務組提出申請。各單位推廣學分班,請依實際授課日期填表造冊申請短期通行證。 三、識別通行證交由各單位承辦人個別發出並簽名領取。 四、汽車識別通行證請黏貼於擋風玻璃右上角透明顯眼處,機車識別通行證請黏貼於機車右把手前方右上角明顯處,以利人工辨識, 如未黏貼後果自行負責。 五、申請短期證之汽車,於進出校門時應主動出示識別通行證以供查驗,停妥車輛後應將識別通行證放置於車內儀表板上面明顯處。 六、識別通行證請勿借給他人使用,若經查獲,取消識別通行證使用資格,且當期不再核發。 七、當年度識別通行證使用期限為當年12月31日止。新證起用後,舊證自動作廢。 若有不詳明之處,請洽詢事務組陳小姐 (分機260轉23) 相關流程及說明: 資訊參考網址 1.事務組/資料下載/車輛通行申請程序說明 http://oga.nchu.edu.tw/unit-download/id/11/mid/32 2.事務組網頁/表格下載/車輛通行申請 http://oga.nchu.edu.tw/unit-legislation/id/38/mid/31 3.法規彙編/駐警隊/本校校園交通管理辨法&汽機車停車收費要點 http://oga.nchu.edu.tw/download/unit/9/wor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