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無相關法令規定學校應設置餐廳,以成大為例,成大有2萬2千個學生,但除了宿舍內,校園並無學生餐廳。
- 學校依組織任務、人員編制、業務職掌及預算規範等,均不能自行經營餐廳。
- 學校管理之房地均是國有公用不動產,除符合國有財產法第28條但書規定外不得擅為收益,且國有財產也不得任意無償提供第三人使用。
- 學校將圓廳B1F至2樓規劃出租給廠商經營餐廳使用,係基於照顧師生餐飲需求,創造良好用餐環境,提供便利、多元的餐飲服務,依相關法規辦理資產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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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單位 | 類別 | 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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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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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廳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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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為什麼要有學生餐廳(下稱圓廳)?讓廠商來經營餐廳是依什麼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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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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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廳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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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學校場地作餐廳使用的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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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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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廳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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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廠商為何選擇進駐圓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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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職員生數近1萬6千人,每天用餐人數為進駐廠商所期待。另學校為中部唯一頂尖大學,往來參訪人員及到校民眾,或許為吸引廠商進駐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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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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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廳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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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圓廳有什麼不利因素影響廠商進駐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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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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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廳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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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學校在圓廳的營運上,有什麼管理措施及具體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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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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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廳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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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針對學生反應價格過高,學校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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