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為「具有特色的研究型綜合大學」,其教育目標則為「培育兼具人文與科學素養、溝通與創新能力、國際視野與社會關懷之菁英人才。」 為了達成上述之定位與教育目標,本校學術及教育單位無不戮力以赴、競競業業,爭取國內、外相關資源以提供入校學生最優質之教育資源。爰此,由於各項研究、教育經費之增加,其儀器、材料、期刊等各式採購種類及數量亦隨之攀升,除了因應日益增加之採購業務量之外,另為求採購事務專業化、合法化,故於民國106年起,將原於總務處事務組項下之採購業務獨立,成立「採購組」。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集中採購
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拒絕往來廠商無法成為本校採購交易之對象。
辦理100萬以上之科研採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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