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將逐步推動公告金額以下財物採購案件「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機制」,請各廠商配合辦理。
2020-12-30
為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簡化採購作業流程,減少機關與廠商之時間及成本,本校於本(106)年度開始就公告金額(新台幣100萬元)以下財物類採購案件逐步推行『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機制(非全面實施,性質特殊之公告金額以下案件仍會採傳統書面投標方式)。
廠商以往均需以書面投標,但之後『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之招標案件,廠商電子報價只需於投標截止期限前,線上填寫廠商基本資料、廠商聲明書、標價清單、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聲明其資格及投標標的之內容均符合該採購案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之規定,並利用廠商本身名義之工商憑證、組織及團體憑證、廠商負責人之自然人憑證或廠商授權足以代表投標廠商之自然人憑證電子簽章,即可完成投標,不需額外準備投標文件。
★目前僅就採購金額100萬元以下「部分」財物採購案件實施『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機制,在招標公告及投標須知均會特別註明招標方式為『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凡註明該方式招標者,請勿再以書面投標;至於其他案件仍須以書面投標。
★『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招標案件均無須繳納押標金。
★開標當日仍會有比議價程序,廠商如未出席則將視為放棄比議價。
★廠商可至政府採購網/如何使用/廠商端/線上教學項下查看,如有疑問可洽本校總務處採購組各標案承辦人員洽詢。
工商憑證申請網頁:http://moeaca.nat.gov.tw/index-2.html
組織及團體憑證申請網頁:http://xca.nat.gov.tw/web2/index.html
自然人憑證申請網頁:http://moica.nat.gov.tw/apply.html
廠商以往均需以書面投標,但之後『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之招標案件,廠商電子報價只需於投標截止期限前,線上填寫廠商基本資料、廠商聲明書、標價清單、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聲明其資格及投標標的之內容均符合該採購案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之規定,並利用廠商本身名義之工商憑證、組織及團體憑證、廠商負責人之自然人憑證或廠商授權足以代表投標廠商之自然人憑證電子簽章,即可完成投標,不需額外準備投標文件。
★目前僅就採購金額100萬元以下「部分」財物採購案件實施『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機制,在招標公告及投標須知均會特別註明招標方式為『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凡註明該方式招標者,請勿再以書面投標;至於其他案件仍須以書面投標。
★『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招標案件均無須繳納押標金。
★開標當日仍會有比議價程序,廠商如未出席則將視為放棄比議價。
★廠商可至政府採購網/如何使用/廠商端/線上教學項下查看,如有疑問可洽本校總務處採購組各標案承辦人員洽詢。
工商憑證申請網頁:http://moeaca.nat.gov.tw/index-2.html
組織及團體憑證申請網頁:http://xca.nat.gov.tw/web2/index.html
自然人憑證申請網頁:http://moica.nat.gov.tw/appl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