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法未規定國外學者授課鐘點費限80美元(詳內文)。

2019-09-18

今日媒體報導政府採購法限制國外學者授課鐘點費限80美元乙事,工程會澄清,國外學者授課鐘點費係依行政院人事總處訂定之「講座鐘點費支給表」辦理,依該表核給費用者不適用採購法,且採購法亦無鐘點費相關規定。

工程會表示,96年時已通令各機關,非依教師法或大學法邀請專家、學者授課、演講或提供專業諮詢,其以自然人為對象,並依「講座鐘點費支給表」、「各機關聘請國外顧問、專家及學者來台工作期間支付費用最高標準表」及「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規定」,無政府採購法之適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並已於本(107)年1月修正前述支給表,刪除外聘國外人員每節課新臺幣(以下同)2,400元(折合約80美元)之規定,修正為:「邀請國外專家學者來臺擔任講座之鐘點費支給數額,得由主辦機關衡酌國外專家學者國際聲譽、學術地位、課程內容及延聘難易程度等相關條件自行訂定。」不以2,400元為限。

此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並訂有「各機關聘請國外顧問、專家及學者來臺工作期間支付費用最高標準表」,例如諾貝爾級學者為每人每日14,260元。該表並註記:「各機關聘請國外顧問、專家及學者來臺工作期間支付費用均應適用本表,由各機關視其學術地位、專長及各機關經費情況,在表定最高標準範圍內自行核定支給。但情形特殊者,得專案報經行政院核准支給。」俾適時因應實際狀況需要。

資源來源: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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