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活動中心為地下一層,地上三層之建築,於民國69年12月開工,70年9月竣工,後續學校再辦理增建至四樓。該建物提供學生社團及部分學校行政單位使用,一及二樓為自助餐及中餐廳使用。直至106年起積極向臺中市市府申請補照程序,經過多方的溝通與協調,學校最終完成了學生活動中心補照程序。

       圓廳場地委外出租管理,由廠商提供餐飲服務自行經營,其中包含自助餐、主題店面、連鎖速食及便利商店,希望能夠成為全校師生與鄰近社區的生活熱點與休閒地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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