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oga.nchu.edu.tw/unit-article/mid/103
http://oga.nchu.edu.tw/unit-download/mid/64
單位 | 類別 | 標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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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經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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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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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或宿舍區內之環境清潔、水塔清洗等清潔維護,由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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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校職務宿舍管理及分配要點
第七點 宿舍借用人進住後,對宿舍內所有設備及公物應負保管及維護之責,並不得任意變更所居宿舍之環境及設施。 職務宿舍之公共區域,得由資產經營組組派員辦理。宿舍之安全,由借用人共同維護;獨院居住者,由借用人自行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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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經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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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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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住職務宿舍所繳費用,可否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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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
1、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100年6月28日局授住字第1000301726號函說明二第(一)點,宿舍借用之法律性質仍維持使用借貸關係。 2、最高法院44年台上字第802號判例,因任職關係獲准配住房屋,屬使用借貸之性質。 3、本校教職員工宿舍收費費用項目為:房屋津貼、宿舍維修費、水電、電費、瓦斯費,並無「房屋租金」此項費用。 4、本校與借用人簽訂的是「宿舍借用契約書」,而非「租賃契約」。 綜上所述,教職員工宿舍所繳費用不適用於報稅時扣抵,特此說明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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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經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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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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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屬不符實際居住之認定標準,需終止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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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行政院頒「宿舍居住事實查考及認定作業原則」第五點規定:
「各機關學校宿舍借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屬不符實際居住之認定標準,應終止借用,並責令搬遷: (一)連續三十日以上未居住者。 (二)三個月內居住日數累計未達四十五日者。 (三)對出國、至大陸地區等特殊情形,不受前二款之限制,惟於一年內居住日數累計仍未達一百八十三日者。 (四)經宿舍管理機關訪查三次均未獲回覆,且不能提出未有前三款不符實際居住認定標準之具體說明者。 宿舍借用人因疾病、傷害,經提出合法醫療機構開立之住院治療證明者,或因其他重大事故,為維護其生命、身體、健康之必要致未居住於宿舍,經提出佐證資料,並經管理機關審核確認屬實者,不受前項之限制。 宿舍借用人因學術研究、執行特殊任務或借調奉派等因素出國駐外期間,其原同住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或身心障礙賴其扶養之已成年子女有一人以上續住於宿舍,無第一項各款情事,或有第一項各款情事但符合前項規定者,宿舍借用人視為有居住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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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經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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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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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職務宿舍可以設立戶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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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font-family: Montserrat, " noto="" sans="" cjk="" tc",="" "noto="" sc",="" "microsoft="" jhenghei",="" yahei",="" "helvetica="" neue",="" helvetica,="" arial,=""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letter-spacing:="" 1px;"="">Step3、退宿後30天內,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出登記。(必須整戶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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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經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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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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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保管人是否每年應進行財產及物品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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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41、42點及「物品管理手冊」第19點規定,財產管理單位及使用單位每年應至少盤點1次,核對確認經管財產與登記資料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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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經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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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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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未達使用年限若已損壞,經評估修復而不經濟者,其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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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5點:各機關財產毀損,致失原有效能不能修復,或經評估修復而不經濟者,得依有關法令規定程序予以報廢。爰請保管人循校內程序上簽並敘明符合上開規定之理由,經校長核可後,再由資產經營組辦理報部並轉審計機關審核同意後,得進行財產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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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經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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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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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及物品標籤黏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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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標籤由資產經營組組統一製作後,送交保管人或單位財產管理人,標籤應黏貼於財產顯明位置,如無法黏貼標籤時,得採以印記或標示於該財產放置地點附近之明顯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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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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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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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購】用品復運出口後再進口(物品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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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品復運出口後再進口
物品維修後運回物品維修後運回 → 航空或船運公司到貨通知→ 航空或船運公司到貨通知報關提貨 (委託報關行處理 )。 進口報關應檢附(委由廠商協助)下列文件 : 1. 原進口免稅令影本 2. 原進口報單影本(若無進口報單須填寫廠商具結書) 3. 出口報單影本 4. 個案委任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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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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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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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來到3樓總務處辦公室,找不到各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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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本處業務量大、人員眾多,加上行政大樓的空間規劃,實難讓本處所有同仁聚集在一處辦公,故行政大樓3樓總務處辦公室內僅有處本部人員,其餘各組則分別位在本建物的1至2樓,詳細位置請見本網站首頁下方的「各組位置圖」。
另外,基於上述,本處人員非位於同一辦公室,因此各組間電話亦無法相互轉接,如有各組業務需求,建議逕洽該組詢問。若對本處各組業務不甚情楚,請至本網站上方,處本部標籤下浮出之選項列中,點選「組織架構」,該頁面記載本處各組業務範圍及聯絡電話,方便大家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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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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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廳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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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9:緻圓公司在圓廳投入各項工程、軟硬體建設,其支出明細金額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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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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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廳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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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為什麼要有學生餐廳(下稱圓廳)?讓廠商來經營餐廳是依什麼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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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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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廳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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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學校場地作餐廳使用的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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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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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廳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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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為何不採學生代表所提BOT模式,而要用場地出租方式,即使出租,為何不採一年一約而是一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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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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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廳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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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為什麼要用統包方式?學校與圓廳廠商的關係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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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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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廳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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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學校在圓廳的營運上扮演什麼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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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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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廳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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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緻圓公司在圓廳的經營扮演什麼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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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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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廳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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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緻圓公司如何找下包廠商,簽訂條件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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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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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廳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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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廠商為何選擇進駐圓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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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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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廳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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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圓廳有什麼不利因素影響廠商進駐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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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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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廳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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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學校在圓廳的營運上,有什麼管理措施及具體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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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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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廳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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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2:針對緻圓與廠商的紛爭,學校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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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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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廳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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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3:針對學生反應價格過高是廠商將裝修費用層層轉嫁,其實情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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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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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廳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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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4:針對學生反應價格過高,學校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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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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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廳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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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5:針對學生反映圓廳二樓廠商撤櫃後空櫃時間過長,學校如何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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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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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廳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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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6:針對學生反映冷氣不冷、水壓不夠等事,學校難道都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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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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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廳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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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8:針對學生反映緻圓公司欺壓廠商事項,學校僅用市場機制及契約簽訂屬雙方爭議,無具體管理緻圓公司方式,是否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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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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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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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如何報支國外學者來台生活日支費及演講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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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一)影印國外學者的護照影本(照片及蓋有入出境戳章之頁數)。 (二)先至個人所得報帳e網,建立國外學者的基本資料(身分證字號為西元出生年月日+英文名字的第1字之前二個字母;大陸人士第1位填9+西元出生年後2碼+月日)。 (三)編輯印領清冊時,請勾選「特殊身份」,並依規定扣繳稅額(生活日支費扣繳率18%;給付額在基本工資1.5倍以下者扣繳率6%。公開性演講費扣繳率20%;給付額不超過5,000元,免予扣繳),系統不會自動計算,請人工計算後登入。造冊完成後列印清冊,檢附國外學者護照影本辦理核銷。 (四)依所得稅法規定,必須於「給付後10日內」完成扣繳憑單申報,故請務必給付後「立即」核銷,以免逾期申報受罰。 網頁路徑:個人所得報帳e網→校外人士→校外人士暨臨時人員資料管理系統 網址:http://psf.nchu.edu.tw/income/income.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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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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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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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如何查詢列印個人年度的薪資所得核對清單及扣繳憑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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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編制內教、職員及專任助理和博後研究人員,可自行至出納組網頁查詢上一年度薪資所得明細清單及扣繳憑單。
網頁路徑:出納組網站→出納查詢系統 網址:https://transformers.nchu.edu.tw/sal/ 其他人員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逕洽承辦人員查詢(校內分機554或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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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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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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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外僑居住滿183天,如何申報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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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外僑居住滿183天者,視同居住者,應於每年5月1日起到5月31日止(或依法展延結算申報截止日),填寫結算申報書,向國稅局申報上一個年度的綜合所得稅,亦可於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申報軟體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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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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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帳號資料建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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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學生登錄系統更改撥款局帳號後,為何資料沒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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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學生登錄資料會先存在系統暫存區,出納組承辦人員人工將資料轉入才會更新實際登錄資料。通常出納組承辦會在次日早上轉入前一工作日登錄資料,如因報帳急需,歡迎來電出納組洽詢瞭解:校內分機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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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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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學雜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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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繳費後要如何確定繳款成功?如何查詢最新繳費狀況?繳費後需要多久時間才能查到已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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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銀行臨櫃繳款、自動櫃員機(ATM)、台灣Pay繳費於繳費完成後隔天,信用卡繳費於繳費完成後3~5個工作天,超商繳費於交易完成後5~7個工作天,即可登入第e學雜費入口網查詢繳費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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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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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學雜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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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要如何列印繳費證明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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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1、您可於繳費後3~7個工作天(各繳款通路的作業處理時間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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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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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學雜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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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我不知道學雜分費各項業務該找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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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有關學籍、休退學方面請洽註冊組(04-22840212)、有關減免、就貸、學生平安保險費方面請洽學務處生活輔導組(04-22871084)、有關學生宿舍方面請洽學務處住宿輔導組(04-22840552)、有關僑生健保費方面請洽學務處僑生輔導室(04-22840243)、有關外籍生、陸生方面請洽國際事務處(04-2284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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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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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學雜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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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學士班延畢生學雜費如何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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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依本校學雜費收費標準,學士班延畢生修九學分以下者(含九學分),僅繳學分費,每學分比照進修學士班之收費標準繳納。修十學分以上者,則繳全額學雜費。
網頁路徑:教務處→學雜費資訊 網址:http://www.oaa.nchu.edu.tw/tuition01.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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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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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學雜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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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學雜費收費依據與收費標準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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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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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學雜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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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如何列印其他學期之繳費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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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請由出納組網頁第e學雜費專區,連結第一銀行第e學雜費入口網進行操作,登入系統選擇學期別後即可列印。
網頁路徑:出納組→第e學雜費專區→第 e 學雜費入口網 網址: https://eschool.firstbank.com.tw/member/index.as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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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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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學雜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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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就學貸款及學雜費減免要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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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欲辦理就學貸款或學雜費減免之同學請勿先繳費,請先洽生活輔導組(就學貸款04-22840663、學雜費減免04-22840224)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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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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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學雜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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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請問有住宿或退宿,但是學雜費繳費單上仍無住宿或有住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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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住宿或退宿皆需經過住宿輔導組審核作業後才通知出納組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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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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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學雜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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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是否可以及早提供繳費單?是否可以提早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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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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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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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學雜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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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請問學雜(分)費繳費單如何列印?繳費何時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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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一)請由出納組網頁第e學雜費專區,連結第一銀行第e學雜費入口網進行操作。 輸入學號及身份驗證碼(學生本人的身份證號碼後6碼),登入系統即可列印。 網頁路徑:出納組→第e學雜費專區→第 e 學雜費入口網 網址: https://eschool.firstbank.com.tw/member/index.aspx (二)每學期的繳費截止日皆明訂於學校行事曆上。 網址:https://www.nchu.edu.tw/calend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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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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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每月固定薪資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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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3.請問本校郵局薪資戶有那些優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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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郵局提供優惠跨行提款10次以內免手續費,跨行轉帳5次以內免手續費(個人實務操作若有疑義,請逕洽國光路郵局04-22873821轉11或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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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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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每月固定薪資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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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2.每月兼代課鐘點費明細中,代扣勞健保或勞退項目有疑異應如何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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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兼代課教師鐘點費發放之代扣項目(例如勞保/健保/勞退等)如有疑問,請直接洽詢人事室四組承辦人(校內分機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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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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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每月固定薪資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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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1.每學期兼代課鐘點費如何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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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 (一)由出納查詢系統登入查詢 (二)登錄帳號:職員編號 / 登錄密碼:身分證字號(含英文字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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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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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每月固定薪資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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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每學期兼代課鐘點費發放時間?(以教務處課務組簽報之授課教師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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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 (一)依規定按月發放,每月兼代課鐘點費原則上於次月初發放。 (二)因學期初課務組須待加退選課程確定後,才能統計各科授課教師之授課時數,另加簽核時間,通常開學後第1-2個月之鐘點費會在第3個月初發放(即上學期約在11月初發放;下學期約在4月初發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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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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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每月固定薪資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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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EZ-GO離職流程中,為何薪資審核程序不能主動儘快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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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 (一)契僱及契約進用人員離職時,應先由人事室(二組)結算事病假扣薪時數並繳清款項後,出納組才予審核。 (二)無論編制內人員或契僱人員離職,若有溢領薪資者,均需辦理繳還手續後,出納組才予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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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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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每月固定薪資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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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有關借調人員或留職停薪人員復職時薪資補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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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借調人員或留職停薪人員復職時,出納組係依人事室「到職/職務異動/支薪通知」辦理該人員復職月份之薪給及造冊及核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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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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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每月固定薪資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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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有關新進人員薪資補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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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新進人員完成報到手續後,出納組係依人事室「到職/職務異動/支薪通知」辦理該人員到職月份之薪給造冊及核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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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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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每月固定薪資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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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查詢計畫人員(兼任助理/專任助理/博士後研究人員等)薪資發放若有疑異,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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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可依各計劃洽詢出納組相關承辦人員:
科技部計劃(B):承辦人校內分機637 農委會計劃(S):承辦人校內分機269 其他計劃(C/D/L/R/S/Q):承辦人校內分機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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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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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每月固定薪資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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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計畫人員(兼任助理/專任助理/博士後研究人員等)每月薪資何時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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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一)參加每月統一造冊者:通常於當月月底或次月1日發放。 (二)個別造冊報支者:依自行報帳列印之印領清冊送核及傳票製發時程而定(報帳人員可由薪資報帳系統自行查詢審核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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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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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每月固定薪資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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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每月固定薪資明細中代扣項目若有疑異,應如何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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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一)公教人員之公保、健保、退撫等項目請洽詢人事室三組(承辦人校內分機646) (二)技工工友及契約進用人員等勞保、健保、勞退等項目請洽詢人事室四組(承辦人校內分機618) (三)事病假扣款項目請洽詢人事室二組(承辦人校內分機6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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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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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每月固定薪資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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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出納查詢系統登入之密碼忘記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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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請本人主動聯繫出納組承辦人員:校內分機630
(因考量個資,出納組僅予協助還原預設密碼-即個人身分證字號,再由使用人重行登入系統變更密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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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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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每月固定薪資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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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出納查詢系統無法登入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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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常發生無法登入的因素可歸納下列幾種情況:
(一)登入密碼(個人身分證字號)漏掉第一個英文字母 (二)「帳號」與「密碼」登入相反 (三)誤以「單一簽入」之帳密登錄 (四)變更密碼後仍以舊密碼登錄 上述各項原因解決方式:請系統使用人以正確之帳號及密碼登錄(忘記密碼或無法確認登入方式者,歡迎來電出納組洽詢瞭解:校內分機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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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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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每月固定薪資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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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請問每月固定薪資如何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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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一)編制內教職員工及約用人員(T/U類人員)由出納查詢系統登入查詢 登錄帳號:職員編號 / 登錄密碼:身分證字號(含英文字母) 網址:http://oga.nchu.edu.tw/unit-legislation/mid/37 (二)計劃人員(兼任助理/專任助理/博士後研究人員等)由付款查詢系統登入查詢 個人請以「身分證字號」登入 ( 預設密碼為身分證字號),初次登入須先更改密碼後,再以新的密碼查詢。 網址:http://140.120.49.10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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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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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收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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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建教合作經費請款、入帳流程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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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請至出納組網頁,表格下載區下載「建教合作經費收據開立及入帳流程圖」
網頁路徑:出納組網站→表格下載→建教合作經費收據開立及入帳流程圖 網址:http://oga.nchu.edu.tw/unit-legislation/mid/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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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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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收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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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一般自行收納收款作業SOP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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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請至出納組網頁,表格下載區下載「一般自行收納收款作業SOP」(出納作業流程圖、通知出納入帳通知書、預開收據通知出納入帳通知書)
網頁路徑:出納組網站→表格下載→一般自行收納收款作業SOP 網址:http://oga.nchu.edu.tw/unit-legislation/mid/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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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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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收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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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校內外放收據開立,有哪些需注意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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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一)收據應於收款後,於「艾富收據系統」開立收據,並按收據號碼順序使用,不得跳號。 (二)收款後,最遲應於3日內連同收據第2、3聯 (收據封面,收據按號碼排序) 繳至出納組。 (三)如有作廢及領用未用完的收據,應將收據第1、2、3聯一併繳回出納組。 (四)收據領用人負妥善保管、按收據號碼順序使用、管理責任。 (五)不得做「預開收據」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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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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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收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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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校內外放收據的申請程序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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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請至出納組網站下載「各單位收據領用表」,申請表填寫完成經單位主管蓋章後,領用人(教職員工或校聘人員)親送至出納組點收收據。
網頁路徑:出納組網站→表格下載→各單位收據領用表 網址:http://oga.nchu.edu.tw/unit-legislation/mid/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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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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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報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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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要怎麼在薪資申報系統報墊付(或歸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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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付款方式請先點選墊付或歸墊再打入墊付人代碼(或暫付款購案編號),如為校外人士需於「個人所得報帳e網」先建檔。
網頁路徑:個人所得報帳e網→校外人士→校外人士暨臨時人員資料管理系統 網址:http://psf.nchu.edu.tw/income/income.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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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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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查詢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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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支付款項時如須以支票方式支付時,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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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如須以簽發支票方式支付款項時,依規定應先簽請核准後一律簽發抬頭支票。票面劃平行線二道,並註明禁止背書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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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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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查詢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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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收到中興大學支票,但不慎遺失,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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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
(一)如係遺失未逾開票日一年之支票: 請先洽本校出納組確認該遺失支票之擔當付款銀行為「第一銀行台中分行」,當事人本人或委託他人(須附委託書)再攜帶身份證、印章前往銀行該行填具「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與「遺失票據申報書」,辦理掛失止付手續後,向付款銀行所屬的地方法院聲請公示催告。 依據法院的除權判決書,並取具銀行已核章之「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再至本校出納組申請補開支票。 (二)如係遺失逾開票日一年之支票: 依國庫支票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逾發票日期一年者,不得兌付。執票人檢送相關證明文件,提出補開支票申請,經核准後至主計室開立傳票,出納組並依傳票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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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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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查詢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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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如何查詢貨款的入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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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請至出納組「付款查詢系統」,查詢電匯記錄。若查無付款資料,請逕電洽請購單位查詢。
網頁路徑:出納組網站→撥款查詢及帳號/登錄→付款查詢系統 網址:http://140.120.49.10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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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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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查詢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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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博後研究員/專任助理/兼任助理每月薪資,何時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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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
(一)出納組統一造冊者: 約在每月月底或隔月初發放(視主計室開立傳票情況而定)。是否為出納組統一造冊,可於每個月16日以後至人事室網站計畫人員專區【計畫人員聘任變更與統一造冊查詢】查詢。若未參加薪資統一造冊,必須由聘任單位個別造冊送審。 http://psf.nchu.edu.tw/plan/ (二)個別造冊者: 請先於主計室「請購系統」查詢傳票號碼、傳票開立日期,入帳日約為「傳票日期」加5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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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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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查詢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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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收到貨款,無法得知是哪幾筆發票組成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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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請廠商逕至付款查詢系統查詢匯款資訊,若有任何疑問請電洽承辦人(04-22873952)。
網址: http://140.120.49.10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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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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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查詢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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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出納組「廠商付款查詢系統」查不到付款明細或金額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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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請洽出納組告知貴公司「統一編號」及有疑問的款項,出納組查明後回覆您(承辦人電話:04-2287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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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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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查詢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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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請問按月發放之生活學習助學金、研究生獎學金撥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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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各系利用學務系統線上申請à學務獎助金系統彙整à付款清冊各相關處室會章à主計室開傳票à出納憑支付傳票並依據付款學務獎助金系統資料付款à出納回寫付款日期至學務獎助金系統à寄發匯款通知至學生自行登錄於學生基本資料之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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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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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查詢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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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編制外員工生薪資、墊付款、差旅費等及廠商之付款查詢系統如果忘紀密碼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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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麻煩請至出納組網站下載「付款查詢系統密碼還原申請書」,填寫完成後請傳送出納組,出納組將還原為原始密碼(廠商為「統一編號」;個人為「身分證字號」。歡迎來電出納組洽詢瞭解:04-2840269或校內分機269。
網頁路徑:出納組網站→表格下載→付款查詢系統密碼還原申請書 網址:http://oga.nchu.edu.tw/unit-legislation/mid/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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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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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查詢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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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編制外員工生薪資、墊付款、差旅費等及廠商貨款要到哪裡查詢匯款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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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請於出納組網站中付款查詢系統查詢
網址:http://140.120.49.104:81/(請採用Google Chrome瀏覽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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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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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帳號資料建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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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學生撥款帳號在何處登錄?能否提供家人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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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新生EZCome系統開放期間之學生帳號登錄聯結可填寫,或至出納組網頁之「學生撥款局帳號登錄系統」登錄資料。出納組撥款均需匯撥本人帳戶,非本人帳戶一律無法撥付款項。
網址:https://transformers.nchu.edu.tw/acclog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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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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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帳號資料建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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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應屆畢業生無法報領薪資(但是聘任日期還沒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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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如果同學已畢業(學籍資料即轉入非學籍檔),如仍須報領薪資,請另洽出納組承辦人(04-2840269或校內分機269),協助帳號資料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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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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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帳號資料建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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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還未領到薪資的新進同仁,若要先在主計系統報「墊付」或「出差費」,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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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因新進同仁未在薪資系統報帳領到薪資,「主計系統」尚無新進同仁帳號資料,所以請先提供基本資料由出納組承辦建檔始可先行報領。歡迎來電出納組洽詢瞭解:04-2840269或校內分機269)。
網址:http://acc93.nchu.edu.tw/apswis_q/login_l_q.as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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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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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帳號資料建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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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如果要匯款給校外人士要到哪裡建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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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校外人士資料請至個人所得報帳e網→校外人士→校外人士暨臨時人員資料管理系統登錄即可
網址:http://psf.nchu.edu.tw/account/index.jsp 如登錄後系統已有資料,需更改帳號等內容請洽出納組承辦人(04-2840269或校內分機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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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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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帳號資料建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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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如何知道廠商(或個人)是否在主計系統已有建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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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可先在主計報帳系統輸入統編(或身分證號)查詢有無資料。
網址:http://acc93.nchu.edu.tw/apswis_q/login_l_q.asp 如廠商(或個人)帳號資料更改,請填寫「公司戶帳號資料表」送出納組修改。 網頁路徑:出納組網站→表格下載→公司戶帳號資料表 網址:http://oga.nchu.edu.tw/unit-legislation/mid/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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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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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帳號資料建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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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如果廠商發票名稱和匯款戶名不同可以匯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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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如發票開立為分公司需匯至總公司帳號,麻煩請廠商至出納組網站下載「切結書」,填寫後正本送回出納組,建檔後始可匯款。如果開立公司發票(或收據),則匯款不可匯至個人戶。
網頁路徑:出納組網站→表格下載→切結書(廠商匯款帳號) 網址:http://oga.nchu.edu.tw/unit-legislation/mid/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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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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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帳號資料建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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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如果廠商從未和學校業務往來,匯款需要哪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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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麻煩請廠商至出納組網站下載「公司戶帳號資料表」,填寫完成後請傳送出納組,建檔後始可匯款。
網頁路徑:出納組網站→表格下載→公司戶帳號資料表 網址:http://oga.nchu.edu.tw/unit-legislation/mid/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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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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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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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居住者薪資所得如何辦理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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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一)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規定,薪資按下列二種方式擇一扣繳,由納稅義務人自行選定適用之。但兼職所得及非每月給付之薪資,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之規定扣繳,免併入全月給付總額扣繳: 1.按全月給付總額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之規定扣繳。 2.按全月給付總額扣取百分之五。 (二)薪資受領人有填報「免稅額申報表」者,依「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扣繳;未填報「免稅額申報表」者,則按全月給付總額扣取5%稅款。 (三)獎金、津貼、補助費等非每月給付之薪資及兼職所得,按給付額扣取5%稅款。其每次給付金額未達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之起扣標準者,免予扣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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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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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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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如何購買設備?如何請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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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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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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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請購,請問如何查閱廠商為「拒絕往來之廠商」(本案不論小額或10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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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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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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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請問我要如何辦理退「退還保固保證書連帶保證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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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一:廠商親自領回保固金連帶保證書或履保金連帶保證書】
於保固期滿後,退還保固保證書: 一、填寫「退還保固保證申請書」 (申請單下載) →須請原購案「請購人」確認後核章 二、備妥本校出納組開立之「保證金收取執據」 備妥上述一、二項後,經出納組由銀行保險箱領回原保固保證書後,通知 廠商攜帶 「公司大小印」至本校出納組領回。 備註:若收據遺失,請依【情境二】連結下載切結書 【情境二:廠商不克前來領回保固金連帶保證書或履保金連帶保證書】 於保固期滿後,退還保固保證書: 一、填寫「退還保固保證申請書」 (申請單下載) →須先請原購案「請購人」確認後核章 二、備妥本校出納組開立之「保證金收取執據」 【原收取執據遺失】請填寫切結書 (請點選此處下載切結書) 三、【不克前來】請填寫切結書 (請點選此處下載切結書) 四、附回郵信封(須填寫寄回地址、收件人) 寄件前請先知會請購人, 寄至本校402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請購單位/請購人) 並註名-購案編號: 【情境三:廠商保固金連帶保證書申請書(請購人已核章)及收據已提供至出納組,出納組並已領回連帶保證書申請書】 一、請填寫【不克前來】之切結書 (請點選此處下載切結書) 二、附回郵信封(須填寫寄回地址、收件人) 寄至本校402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採購組 並註名-購案編號 *經「請購人簽名確認無其他履約事項」後,請購人再以公文傳遞袋傳遞至採購組,辦理後續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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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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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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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大樓相關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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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由總務處網頁作業流程點選營繕組,參閱各金額級距之標準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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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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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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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單位如何配合辦理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上之工程採購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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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由總務處網頁作業流程點選營繕組,參閱各金額級距之標準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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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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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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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發生路燈不亮,請問要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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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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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拆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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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新設電話如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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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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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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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施工廠商或小額廠商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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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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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傳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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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施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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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繕有關施工、停水、停電等相關資訊傳遞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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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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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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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室內隔間變更、裝修時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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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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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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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工程採購應具備那些文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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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辦工程請購案時,請由總務處營繕組採購標準作業流程工程預算評估網頁下載相關文件資料,並依行政程序簽奉鈞長核定經費後,移送本組辦理後續招標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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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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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固金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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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廠商如何申請退保固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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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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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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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繕如何申請?可由總務處修繕範圍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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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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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取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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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館請領燈管及啟動器物料請領及其廢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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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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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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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同仁若於下班或假日期間,有緊急或安全顧慮之修繕事件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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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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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水停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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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總區停水停電處理作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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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稱「設備」係指建築物外之幹管管線給水、排水、水管管路漏水、停水及建築物僅含地下室污水及蓄水池揚水馬達或污水馬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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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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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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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投標押標金抬頭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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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經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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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服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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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申請網路離校,也歸還學位服了,辦理離校手續時還要到資產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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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已經申請網路離校,且已歸還學位服或未借用學位服者,就不用再到資產組辦理離校手續。
2.若學位服皆已歸還,惟離校系統仍未核可,可電洽資產組向承辦人員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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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經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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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服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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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服借用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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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借用學位服者需繳交洗滌處理費,俟歸還後由本組統一送校外乾洗及做防霉抗菌處理。洗滌處理費用:學士服每套壹佰伍拾元;碩士服每套貳佰伍拾元;博士服每套參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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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經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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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服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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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服發放與歸還時間之規定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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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校應屆畢業生於當年舉行畢業典禮前皆可依本組通知時間借用學位服一套(含帽子)。
2.除應屆畢業博士生外,學位服之借用,統一由各系(所)班代依規定手續辦理借用。 3.借用學位服之同學不論是否立即辦理離校手續,或是否畢業,均須於畢業典禮完畢六日內(例假日不計),個別至本組辦公室辦理歸還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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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經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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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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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如何查詢圓廳店家及價格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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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至總務處網頁/圓廳餐廳資訊項下查詢各店家菜單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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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經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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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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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資產組可以建議自己喜愛商家成為本校特約商店?應如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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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將建議店家資訊告知資產經營組承辦人員黃小姐,校內分機272轉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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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經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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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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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宿舍如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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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職務宿舍借用資格人員,請填寫職務宿舍申請單併同積點表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採「積點計算」依序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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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經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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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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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宿舍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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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校職務宿舍分配及管理要點規定
1.單房間職務宿舍借用資格: (1)本校編制內人員,未獲政府輔助、補助購置或承購住宅者,且距本校25公里以內無自有住宅,因職期輪調或職務特別需要,申請借用者。 (2)本校編制內人員,已獲政府輔助、補助購置或承購住宅者,因職務調動,致輔購住宅地點與工作地點之距離於當日通勤往返顯有困難,經簽請校長核准借用者。 (3)本校博士後研究員或校務基金進用之專任專案教師,非留住宿舍無法執行職務,經簽請校長核准借用者。 2.多房間職務宿舍借用資格: (1)本校編制內人員,未獲政府輔助、補助購置或承購住宅,因職期輪調、職務特別需要,有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或身心障礙賴其扶養之已成年子女隨居任所者。 (2)本人及配偶雙方同係軍公教人員者,借用宿舍以1戶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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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經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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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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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宿舍空間大小及設置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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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單房間職務宿舍:每戶約8至9坪,皆附衛浴設備,未提供家具。
2.多房職務宿舍:三房約31坪,二房約20坪,皆附衛浴設備,未提供家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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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經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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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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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教師調至他機關學校服務,可否將其研究所需儀器設備移撥至新任職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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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校離職教師財物處理原則規定:
1.於計畫未結案前得申請移撥,若計畫已結案,若確屬研究需要,並經系所會議通過無需保留使用者,請核准後報報育部同意後始得辦理移撥。 2.校務基金與計畫補助共同購置之財產或物品,於計畫未結案前,經系所會議通過並補足校務基金分攤之帳面價值金額後,得申請移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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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經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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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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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離職前到資產經營管理組辦理那些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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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保管財產及物品,務必先行辦妥「財物移動單」,並辦妥財產移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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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經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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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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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資產組5,000元以下物品已透過財管系統申請減損作業,還需要另外繳交「5,000元以下物品(廢品)繳交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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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以下物品由各單位自行列帳管理者,減損時應檢附「5,000元以下物品(廢品)繳交清單」。於財管系統列帳管理部分,申請減損作業應透過財管系統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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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經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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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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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資產組有哪些消耗品可以領用?如何領用?有領用數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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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至資產經營組網頁/資料下載/物品管理項下查看「印刷用品領用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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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經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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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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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報廢財物何時可清運至廢品倉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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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報廢程序之財物,可與本組承辦人員約定時間後,將廢品送至倉庫。然由於本校廢品倉庫空間有限,廢品量較多且可集中保管之單位,可採取就地標售之方式,俟標售決標後再安排廠商至原單位進行清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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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經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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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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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設備是否可外借校外人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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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36、38點規定:
第36點 使用單位對使用中之財產,應善盡保管之責,未經核准,不得私自移轉或借撥(各單位經管之儀器設備,係屬國有公用財產,不得辦理借用。但在不違背事業目的或原定用途之原則下,以收益方式提供他人使用)。 第38點 財產提供使用,應注意下列事項: (1)應訂立契約,雙方協議條件、財產之養護、稅捐及安全保管責任,均應載明於契約之內。 (2)如有附屬設備者,應列具清單作為契約之附件,並將各項附屬設備照清單點交。 (3)收回時應逐項點收,注意交回之財產是否完整及附屬設備之數量是否相符,如有損壞或短少時,應要求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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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經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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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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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失竊、遺失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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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如因災害、盜竊、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故,致毀損或滅失時,須查明責任後,檢同有關證明文件(失竊須即時向轄區派出所報案取得筆錄、失竊現場相片)、儘速簽陳同意報損後,層報審計機關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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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經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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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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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單位自行採購之圖書是否需列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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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單位自行採購之圖書,比照一般財物標準列帳,單價達新台幣10,000元以上者列財產,單價達新台幣1,000元以上至9,999元者列物品;惟圖書館採購之圖書則全數列入財產,並由圖書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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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經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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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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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維修是否需加會資產經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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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維修因需確認係屬本校財物,故請各單位於黏存單上註明財產(物品)編號,加會資產經營組審核後,再送主計室核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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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經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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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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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或購買使用權財產是否要登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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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國有財產」係指不屬於私有或地方所有之財產。租賃或僅購買使用權之軟體,因所有權係屬原設計公司所有,其非屬國有財產,故不需列財產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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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經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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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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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設置地點更動系統如何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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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財產管理系統/存置地點批次修改,異動存置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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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經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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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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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登入財管系統?忘記密碼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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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入財管系統方式可由總務處/資產經營組/線上財產管系統登入。
2.若忘記密碼或登入3次錯誤後被鎖碼,請撥電話給資產經營組各承辦人,幫您解鎖重置,即可再用帳號登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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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經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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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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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分類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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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登帳分類標準係依據行政院主計處編印之「財物標準分類」乙書規定辦理,約可分為金額超過一萬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兩年以上之財產(土地、土地改良物、房屋建築及設備、機械及設備、交通及運輸設備、什項設備)、非消耗品(使用年限不及二年或金額在一萬元以下之物品及單價在一萬元以上之電腦軟體)及消耗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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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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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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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案件在何種情況下可利用開口合約方式辦理?其履約期限、訂貨方式及付款條件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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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單位採購案若決標時無法掌握實際可能之履約數量金額者得利用開口合約方式辦理
2.履約期限:自決標日次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累計訂單金額達契約金額為止,屆時以先到者為止。 3.訂貨方式: 本校得在契約期限內分批訂貨,廠商應於接獲本校訂貨單指定交貨日期前完成交貨。 4.付款條件: 本採購為單價及預估數量總價決標,契約價金之給付,依實際施作或 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以契約中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給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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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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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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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購案件之招標規範如何認定有無限制競爭、綁標或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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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應依功能或效益訂定招標文件。其有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者,應從其規定。
2.機關所擬定、採用或適用之技術規格,其所標示之擬採購產品或服務之特性,諸如品質、性能、安全、尺寸、符號、術語、包裝、標誌及標示或生產程序、方法及評估之程序,在目的及效果上均不得限制競爭。 3.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提及特定之商標或商名、專利、設計或型式、特定來源地、生產者或供應者。但無法以精確之方式說明招標要求,而已在招標文件內註明諸如「或同等品」字樣者,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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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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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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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購單預算金額如何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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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內採購採用台幣預計投標廠商最低報價金額。
2.國外採購採用外幣預計投標廠商最低報價金額--外購案預算考量匯率波動需高估預計交貨時需付款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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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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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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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購時需注意事項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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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0萬元之購案,請購案核准後,由總務處承辦採購業務單位上網辦理招標及決標作業。請購單位須附招標需求規範一併送出請購。
2.100萬元以上之購案,請購案核准後,由總務處承辦採購業務單位辦理公開招標。請購單位須附投招標需求規格(規範)表、參考底價分析表及估價單等,一併送出請購。 3.限制性招標須附議比價理由書及限制性理由相關證明文件。 4.利用共同供應契約採購須附電子請購單。 5.政府採購法第15條規定機關承辦、監辦採購人員對於與採購有關之事項,涉及本人、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之利益時,應行迴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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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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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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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10萬元採購案可否分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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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據採購法第十四條機關不得意圖規避本法之適用,分批辦理100萬元以上之採購。另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六條機關不得意圖規避本辦法之適用,分批辦理未達100萬元但逾10萬元之採購。因此對於同一採購目的需求或同一預算科目經費應合併辦理採購,不得刻意切割數案10萬元以下案件逕洽廠商購買。
2.分批採購行為極容易在會計單位彙整帳戶資料或財產登記過程中被發現異常,而校外稽核單位亦是利用相同管道即可發現問題,屆時必須向稽核單位提出說明,甚而被要求人員懲處亦有可能。 3.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3條第1項:「本法第十四條所定意圖規避本法適用之分批,不包括依不同標的、不同施工或供應地區、不同需求條件或不同行業廠商之專業項目所分別辦理者」即在採購時,採購物品如有依不同標的、不同施工或供應地區、不同需求條件或不同行業廠商之專業項目所分別辦理者,其理由需明確具體,則可分別辦理採購,這才是採購法所允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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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警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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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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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門車輛通行狀況/智慧交通系統(悠遊卡、繳費機)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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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有關校門車輛通行需知或交通系統(含悠遊卡扣款、繳費機)等問題, 請詳見 總務處/駐警隊/車輛通行需知網頁:http://oga.nchu.edu.tw/unit-article/mid/103 校園智慧交通系統通行Q&A :http://oga.nchu.edu.tw/unit-download/mid/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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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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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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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派車如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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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公務車前請參閱總務處/法規彙編/事務組-『國立中興大學總務處公務車輛派用要點』,再依規定提出申請。2. 電詢事務組承辨人,公務車及司機出勤檔期,確認後請於派車前三日,填妥派車單,申請單位主管會簽後,送出申請。資訊參考: 事務組/公務車輛申派說明:http://oga.nchu.edu.tw/unit-news-detail/id/65/unit/4/mid/29 表單下載網址: 事務組/表格下載/國立中興大學總務處公務派車單 http://oga.nchu.edu.tw/unit-legislation/id/8/mid/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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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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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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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惠蓀堂及圖書館7F國際會議廳場地費標準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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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請詳見場地租借http://oga.nchu.edu.tw/unit-about5/mid/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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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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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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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惠蓀堂可容納多少人、如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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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相關借用流程及說明: 1.事務組網頁/場地租借:http://oga.nchu.edu.tw/unit-about5/id/8/mid/75 2.事務組/資料下載/行政大樓會場借用流程or惠蓀堂、圖書館7樓會場借用流程及說明 http://oga.nchu.edu.tw/unit-download/mid/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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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警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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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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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借用校內場地辦理各項活動、研討會的車輛管理及收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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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校外單位(主辨單位)借用場地,若為100人以上的活動,應於二週前提出知會本校駐警隊。(以利調度及採取疏導措施) 2.同駐警隊協商與會車輛入校相關事宜,確認可入校車輛數量後辦理相關申請優惠作業,或其他方案之協調。 3.依規定,平日(上班日)採車牌辨識管制,請先確認車牌號碼,填寫申請單,並預繳費用(小客車150元/輛/日),始得入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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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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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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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停車證申請後,是否可更換車輛?及更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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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可以更換。
2. 請攜帶您的舊車證及行照,至事務組填寫「補換發申請表」。 3. 換證工本費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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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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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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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臨時停車收費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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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請參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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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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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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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車證只登記一車號,如果登記的車輛維修時,臨時要替換代步車,不知如何辦理臨時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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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本校教職員工可以申請代步車登記。 2.請攜帶身分證明(職員證)至事務組填寫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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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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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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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各類汽、機車識別通行證申請方法及相關規定及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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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類車證:a. 申請人之身分類別及辨理方式請參看附表及下方相關資訊連結。b. 申請車輛之車主身分,僅接受為申請人之直系親屬、配偶。 c. 凡車主身分為直系親屬、配偶者,需另外攜帶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或者電子戶籍謄本,以茲證明。 d.若為校友申請「校友識別通行證」,請透過興大校友APP申請,詳情請參閱校友中心網站說明。 e.若為簽約廠商申請「廠商汽車識別證」時,請簽約廠商填具申請表並檢附契約影本,由簽約單位確認核章後提出申請。 2.攜已核章申請表至事務組辨理,待驗證及資料建檔之後,至出納組繳費。 3.繳費完畢之後,返回事務組憑「出納組已核章之申請表」,領取停車識別證。 資訊參考網址 1.事務組/資料下載/車輛通行申請程序說明 http://oga.nchu.edu.tw/unit-download/id/11/mid/32 2.事務組網頁/表格下載/車輛通行申請 http://oga.nchu.edu.tw/unit-legislation/id/38/mid/31 3.法規彙編/駐警隊/本校校園交通管理辨法&汽機車停車收費要點 http://oga.nchu.edu.tw/download/unit/9/wor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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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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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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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共同供應契約下單時,我要用什麼格式印出,才符合校內使用格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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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您選擇「學校格式3」印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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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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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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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如何借用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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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處所轄會議室為行政大樓第2會議室、第3會議室及第5會議室;與圖書館七樓國際會議廳。
欲借用會議室請先於「總務處會場查詢及登記系統」查詢空檔期及登記申請。謝謝~ 相關借用流程及說明: 資訊參考網址 1.事務組網頁http://oga.nchu.edu.tw/unit-index/mid/27 2.事務組/資料下載/行政大樓會場借用流程or圖書館7樓會場借用流程及說明http://oga.nchu.edu.tw/unit-download/mid/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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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警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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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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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來賓車輛可否入校?是否要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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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先參閱『車輛通行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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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辦理期間 | 收費標準 | 進入本校及辦理方式 | |
汽車 | 機車 | |||
平日現場停車 | 不需辦理 | 30元/小時 | 不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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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活動及特定時段 | 申請即辦 | (100元/輛/日) | 不開放 | 每車每日計次收費100元。(註:特定時段係指於非假日有舉辦大型活動時段) |
http://oga.nchu.edu.tw/unit-article/mid/103
http://oga.nchu.edu.tw/unit-download/mid/64